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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古代写小说的日子第74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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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逃离父母而来到三中读书的陈思,不尴尬不相识的认识了桐旗,以及和可爱的室友谢淼还有天真善良的王乐琪,小家碧玉的苏雨诗,三种虽然破败不堪,但是身边的朋友给陈思带来了很多的快乐,与桐旗暗生情愫,可就在高三这年,在父母的逼迫下回到济城读书,没有朋友陪伴的陈思,非常衰败,知道桐旗与朋友们来看望他,劝勉她,她于桐旗互相约定考上同一所大学。陈思有了动力,调整心态,努力学习,最后与桐旗在大学相遇,虽然他们后来遇到了很多误会,但是他们都解开误会了。男主就是女主人生的一道光,就像蜡烛,虽小,但对于原生家庭不好的陈思来说,是她的救命稻草,而桐旗从小父母陪伴很少,都在和爷爷奶奶一起生活,可是后期爷爷奶奶身体不好,双双下线了,男主变得喜怒无常,陈思的陪伴,包容,使他们互相救赎。 烛光

专栏有一篇正在日更的现耽,以及两篇预收文(一篇现耽校园,一篇古耽种田),求收藏的说,可以点进作者专栏去看看文案,喜欢的话还请给个收藏(双手合十)本文文案:双重生+双向治愈+双向救赎+单向暗恋前言:他是他哥护养在纸醉金迷之林里的金丝雀,当林着了火,他甘愿葬生于火海。【隐忍宠妻又别扭大佬攻*外清冷内偏执m受】他的名字叫苏顺,是没有血缘关系的哥哥给他取的。他哥苏胜说,小顺小顺,一帆风顺。一语成谶,他们接下来的生活不仅没有通顺,反而更加艰难。街坊邻居都说,苏胜是个傻子,因为只有傻子才会在身边带着个拖油瓶。苏胜却说,小顺是天降的礼物,傻子才不带。自此,苏顺在苏胜这里,获得了顶级偏爱。——苏顺觉得苏胜说的不对,小顺的意思不是一帆风顺,而是顺从苏胜。他可以顺从的在苏胜发火前乖乖下跪,也可以顺从的按照苏胜的规划过完一生,甚至可以顺从的用自己去换苏胜的前程。他只求苏胜能明白他的心意,明白他早已在无数个与之相依为命的日夜里对苏胜爱得深沉的心意。——苏顺重生了,重生到了一个不叫苏顺的人身上。这一次,他下定决心,他要拉他哥回到正轨。不仅如此,他还要对苏胜讲出上一世没说完的爱意。苏胜别想再对他说出他们之间不可能。小剧场:1.重生后的苏顺一开始并不太敢将自己的欲望表现的过于明显,只因他知道苏胜这人太过顽固,他知道苏胜一直无法理解男人怎么能爱男人?他还知道苏胜一直只当他作弟弟来爱。但很奇怪,当苏顺鼓起了勇气钻进苏胜的被窝,苏胜却并没有像他预想的那般赶他走。反而是搂他入了怀,苏胜说,“下不为例。”自此,苏顺心中的欲念疯狂滋长,他不愿止步于此。所以他得寸进尺,他又尝试去亲了苏胜的脸颊。他看着苏胜一边涨红了脸,一边又说,“下!不!为!例!”苏顺觉得苏胜的下不为例可真多。他苏顺贪婪成性,他才不管,他只知道有便宜不占王8蛋。2.苏胜一直认为是自己的错,是自己的教导无方,才会导致苏顺的“以下犯上”。他与苏顺保持了距离,没了对苏顺无微不至的照顾,拒绝苏顺对他百般纠缠的依赖。结果却是苏顺以血红色还他一片虚无的寂然。苏顺用行动告诉了苏胜,抛弃他,不如叫他死。重生后,苏胜时刻告诫自己,苏顺还是个孩子。亲亲抱抱举高高算不得大问题,只是小孩子粘人而已。#没有年上宠,哪来年下疯#食用指南:1.受是攻捡的,主角前世今生都没有血缘关系以及法律上的亲缘关系(需知)。2.主视角为受,偶尔穿插攻视角。3.受单向暗恋,攻前期比较迟钝,一直对受是对弟弟的宠爱。4.年上,年上,年上,差7岁(重要的事情说三遍)5.双重生,1v1,he6.有些文章开头是穿插的前世记忆,应该不会看迷糊吧(有什么没看明白的可以留言,会一一给小可爱们解答~)排雷:1.受洁,攻前世不洁(有妻子),重生后洁2.攻前期混的相当惨,并不是一开始就是大佬,但是宠妻不会变(喜欢看纯纯大佬宠妻文的小可爱对不起了,快逃)-----------------正在日更的现耽文案:《欺负落魄少爷后他缠上我了「跨国恋」》,欢迎点进作者专栏收藏~欢喜冤家+治愈+成长,甜文【单纯阳光/笨蛋美人/留学生/忠犬攻*易冲动炸毛/内柔外刚/小摊贩/傲娇受】阳光下的金发像金缕丝,碧蓝色的眼睛像宝石,这是余斗甫对卢卡斯的第一映像,他觉得这个外国人很漂亮,他认为他们会成为朋友。可惜,他们没能成为朋友,余斗甫抓破了脑袋也不会想到,自己在三天后就把这个洋娃娃堵进厕所角落里,指着他的鼻子怒吼:“你最好给老子道歉!”—余斗甫是个以卖煎饼为生的穷苦小摊贩,他连说句“How are you”都费劲儿。卢卡斯是英国富商家的大少爷,他十指不沾阳春水,玉体不染世俗气。他们身份悬殊,语言不通,没人知道他们是怎么变成一见面就能蹦出火星子的冤家,更没人能料到他们俩有一天会睡在一起。余斗甫高大威猛的形象一夜之间被这个洋小子败了个精光,他发誓不再做这个冤大头。—本可以继承亿万家业的卢卡斯因做了有辱家族颜面的事情被父亲赶到中国留学,可他连中文都不会讲,好在遇上了一位热心肠的小伙子才让他燃起对新生活的向往。可这个小伙子却转眼之间就要揍自己,卢卡斯不想失去这个朋友。经打听,他知道了这个叫余斗甫的小伙子过的很清贫。这不是巧了吗?他卢卡斯最不缺的就是钱。于是他抱着汉语书籍挑灯夜读,就是为了练就一口流利的中文好去向余斗甫献殷勤。终于在这天他使出钞能力,一开口就要买余斗甫五十个煎饼。看到余斗甫不可置信的望向自己,卢卡斯心底禁不住暗喜,“这还不迷死你?”哪曾想,余斗甫不仅没有为他痴为他狂,没有为他哐哐撞大墙,反而即刻就火冒三丈。“你故意找茬是不是?”*惹不起可以躲,余斗甫一直信奉这个道理。但事实上他好像也躲不起。当城管气势汹汹朝他可怜的小摊位冲过来时,余斗甫泪眼汪汪望向抓着他的小摊车不撒手的卢卡斯。“你先放我走,行吗?”“不行。”卢卡斯回答的比干脆面都干脆。“……”在这一刻,余斗甫明白了卢卡斯就是他的天降煞星!偏偏这个煞星还在三个月后抱着被单枕套出现在他公寓的门口。余斗甫气的脸上肌肉忍不住的抽搐,他把他堵在门外。“你这是干啥?”“来跟你住。”卢卡斯回答的倒是轻快,这让余斗甫一下子炸了毛。“你那个豪华单人宿舍住的不舒服是不是?我就这屁大点儿的地方你还要来挤我?”没想到卢卡斯并不觉得自己是在给余斗甫找麻烦,反而是嘟了嘟嘴,一副委委屈屈的模样,“一个人住,好孤单的。”“老子一个人不孤单。”“我孤单。”“……”#冤家路窄,尽头是爱# 大佬捡到偏执美人后被他攻略了[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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